60 日付现新规落地:IT 服务合同里必须改的三处

干 IT 服务、做设备集成的小公司,最怕的不是活难干,是活干完了钱不回来:项目验收了,账期一拖再拖,最后拿到手的可能是一张几个月后才能兑现的承兑汇票。2026 年 9 月 9 日,中国政府网政策文件库发布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两条内容跟每一份服务合同直接相关:大型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中小企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60 日;合同里没写明支付方式的,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大型企业都应当以现金支付,不能用商业汇票、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方式替代。

一句话:账期有了上限,“拿票据顶现金、变相拉长账期"这条路走不通了。

这不只是新闻。手里正在用的合同模板,至少三处建议挨个对一遍。

第一处:验收节点,写成"可判定"的

这轮治理点名的一种情形,叫"模糊账期起算节点、拖延验收结算”。很多回款纠纷的根子就在这里:合同只写"验收合格后付款",但什么算验收合格、谁来确认、几天内确认,一概没写。项目做完了,对方一句"还在走内部流程",账期就一直不起算。

改法是把验收标准写具体:设备到货加电测试通过、系统上线稳定运行若干个工作日、文档交接签收,条件满足即视为验收;再补一句"收到验收申请后若干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,视为验收通过"。起算点清楚了,60 日才有起跑线。

第二处:付款期限,直接对齐 60 日

通知引导各行业领域大型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,把对中小企业的最长付款期限限制在 60 日内,并推广包含"付款四项关键要素"的合同示范文本。老合同里"验收后 90 日"“对账后次季度付"这类写法,续签、新签时就该改过来。分期付款的,把每期的触发条件和截止日期都落到具体日子,别留"视实际情况调整"的口子。

第三处:支付方式,明写"银行转账”

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条。通知明确:合同未明确支付方式的,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大型企业均须以现金支付中小企业账款,不得以商业汇票或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替代。也就是说,支付方式一栏写清楚"银行转账",到期就是转账;不写,对方拿远期承兑来"付款",你手里就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去主张现金。中央企业已经带头,对中小企业全部采用现金支付。

乙方接下来可以做三件事

一是改模板:续签、新签合同,按上面三处过一遍。二是留证据:交付过程中的签收单、测试报告、上线确认邮件都留好,它们是主张账期起算的依据。三是敢主张:对方用汇票、电子凭证变相延期,或用拖延验收拖账期的,通知明确将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指引查实处罚、公开曝光,大型企业逾期应付账款信息还要按年报公示。

回款这件事,一半靠对方守规矩,另一半靠自己把合同写明白。把合同、验收、回款流程用工具管起来(工单台账、到期提醒),也是我们常帮小企业搭的东西——贵州诚鑫致达科技,企业数据管家。

信息来源: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2026 年 9 月 9 日,中国政府网政策文件库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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